為貫徹落實總隊相關要求,全面推進《天津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宣貫工作,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火災自救能力,連日來,天津港保稅區消防救援支隊在轄區范圍內廣泛開啟“亮屏”行動,助力《天津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宣貫工作,切實有效提高《規定》的關注度、知曉率、覆蓋率。

支隊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媒介、新媒體平臺、單位內外LED顯示屏、大型廣告牌等送達率快、時間不受限、覆蓋面廣、方便快捷的優勢,高頻次滾動播放《規定》涉及的“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和火災案例警示教育片,特別是播放《規定》要求的“禁止攜帶電動車或者電動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禁止在高層建筑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攜帶電動車或者電動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的,由消防救援機構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等內容,提示群眾規范使用電動自行車,應在小區指定區域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不要私拉亂接,杜絕僥幸心理,嚴防火災發生。通過各類電子屏幕的滾動播放,讓群眾在潛移默化中關注消防、了解消防,激起群眾學習消防的濃厚興趣,切實為《規定》宣貫工作營造濃厚氛圍。
截至目前,輻射戶外大屏4塊、LED電子屏幕50余塊、樓宇電視400余個。下一步,支隊將繼續加大《規定》的宣貫力度,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和抵御災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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