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購房但2016年報名時不具備入住條件的(即開發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不再受理入學報名。
■具體政策將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發布。
■生態城管委會要求生態城內房地產開發商不得進行誤導性宣傳。
天津網 訊 天津日報記者 王睿 孟興 記者日前從中新天津生態城獲悉,生態城發布《關于2016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轄區現階段小學、初中入學政策進行了適度調整。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購房但2016年報名時不具備入住條件的(即開發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不再受理入學報名。
根據新政策,生態城2016年的招生基本原則與原有政策保持一定的連續性,調整力度適中,將與市區、濱海新區招生政策和學籍管理制度更好地銜接。具體政策將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發布。生態城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購房人在購房時,應根據自身情況審慎決策。同時,生態城管委會要求生態城內房地產開發商不得進行誤導性宣傳。
調整后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6個方面內容:
1.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購房但2016年報名時不具備入住條件的(即開發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不受理報名。
2.原業主子女已在生態城就讀的,六年內不受理其二手房業主子女入學報名。
3.申請就讀初中的,在生態城購房的基礎上,按照天津市及濱海新區有關規定,須具有生態城戶籍(含藍印)。
4.申請就讀小學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購房的,須具有生態城戶籍(含藍印)。
5.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購房的,轉學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級)不確保學位,視學位情況按購房時間順序排隊。
6.非本市戶籍學生入學,須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區中心一樓辦事大廳完成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入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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