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 中國新聞網 Uber在香港遭警方調查
Uber在香港遭警方調查,3名Uber職員和5名利用手機應用程序提供載客服務的私家車司機被捕。截至12日中午,8人都已獲準保釋候查,但下月必須向警方報到。
11日,香港警員扮作乘客通過手機應用程序租用5輛私家車,抵達目的地后,警員以信用卡繳付車資,并隨即表露身份,拘捕5名司機。他們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和“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
隨后,警方搜查了Uber在香港的兩處辦公室,檢獲一批懷疑與案有關的文件、電腦和電話,并拘捕了3名Uber職員。他們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協助及教唆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
12日上午,3名被捕的Uber職員獲準保釋候查,須于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5名被捕的私家車司機11日晚已獲準保釋候查,須于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香港警方指,根據有關條例,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可處罰10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警方強調,重視涉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的案件,會繼續采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但Uber的香港網站12日仍能登錄。
警方調查Uber之前,香港有的士團體上月24日發起集會示威,甚至用鐵錘砸爛一輛的士,對利用手機應用程序召喚私家車的載客行為表達不滿,要求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取締非法營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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