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3日消息(記者趙珂 實習記者尚佳琪)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中國選手寧澤濤在喀山游泳世錦賽上以47.84秒勇奪男子100米自由泳決賽金牌,一舉成為當下最紅的體育明星。當時就有人說,寧澤濤會成為商標搶注熱點,而這個預言現在成為了事實。
國家商標局的公開資料顯示,“寧澤濤”三個字已經被申請注冊商標,申請的國際商標分類是第二十五類服裝用品,其中包括泳衣、泳褲、泳帽等。商標申請注冊人是名叫杜永元,地址為“山東省 青島市 李滄區 金水路 801號10-1號樓2單元1401戶”。
不過,“寧澤濤”的商標注冊申請還沒有正式通過,目前的業務狀態為“商標注冊申請等待受理通知書發文”。注冊一個商標需要走什么樣的程序呢?北京律信通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劉經理向《天下公司》做了一番介紹:
劉經理:提交到實質審查結束至少要9個月,審查部分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是初步審查是否申請原則,比如說有沒有營業執照。第二個是實質審查,是對提交商標內容的審查,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商品的顯著特征的檢查。第三個部分是商標是不是和其他權利人的商標有相似的情況。實質審查通過后就進入了3個月的公告期。在這三個月,其他權利人對你的商標有異議的話可以在這個階段提出。如果沒有異議,在這公告期過了就可以發注冊證了。
體育明星一戰成名后,他們的名字被申請注冊為商標的事情并不少見。比如孫楊、劉翔、姚明都有過類似遭遇。有報道稱,目前搶注商標的成本低,而一旦注冊成功,就有可能獲得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報。劉經理說,注冊商標想要獲得這樣的回報,只有一種可能:
劉經理:現在商標局的官費是800塊錢,至于代理費每個公司是不一樣的,大概是500到800之間吧。像這種商標,無非就是借助了名人的效應,有些企業根據自己的產品想借用這個名人效應來做這個品牌的話,他可能會去買這個商標。而這個商標的價值就會用這個買賣就會不斷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寧澤濤”商標的申請時間是2014年09月29日,而寧澤濤成為全民偶像應該是從今年的8月6日奪冠后開始的,但有媒體發現,在2014年9月23日的第17屆亞運會男子50米自由泳決賽上,寧澤濤為中國游泳隊收獲男子項目的首枚金牌,那個時候他已經出名了。
近些年來,搶注商標似乎成了一些人的時髦;任何名稱都有可能遭到搶注。比如,2014年11月,在北京召開的APEC大會,習主席明確了“一帶一路” 的規劃,沒過幾天就有人搶注了商標“一帶一路”。
而作為一個名人,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名字商標呢?姚明采用的辦法是:大量以自己的名字注冊商標,現在常用類別都已經獲得商標權,不這么做就有可能被別人鉆了空子。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的陳若劍律師表示,目前我們的商標法對人的名字沒有特別的保護:
陳若劍:現在商標法規定國家名稱、地市名稱、地址不能注冊為商標,包括中國的、外國的,比如加拿大就不能注冊。關于人名這塊呢,現在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沒法限制說不讓用人的名字,萬一商標跟人家的名字是同一個字呢。
另外,即使自己的名字被人搶注了,也有辦法維權,比如寧澤濤就可以在商標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球明星易建聯也曾經過四年的訴訟,成功告贏了一家與他同名的公司。陳若劍律師說,有好幾類法律都可以成為名人維權的武器:
陳若劍:根據商標法的第九條第十條,包括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我們認為還是有一些法律規定可以去提起相應的維權。商標法第十條規定擴大宣傳,帶有欺騙性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同時你不能跟其他人的在先合法權利相沖突,姓名權能否作為一個在先權利呢?要看他為什么要去注冊這個商標,如果其實就是想利用名人的效應,也可以在先權利采取相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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