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 付獻杰 從大港檢察院了解到,該院自從規(guī)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開展以來,不斷加大對執(zhí)法辦案重點環(huán)節(jié)的督察力度,開展了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的專項督察,突出“廣、細、實”,進一步規(guī)范了執(zhí)法行為。
擴大督察范圍,在督察內容上突出“廣”。一方面對上一年度已經督察過的涉及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案件進行復查,重點督察整改情況,并對2015年新辦結的涉及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自偵案件進行一案一查;另一方面,將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及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公訴、批捕案件納入督察內容,對2014年至2015年3月,公訴、批捕等部門辦結的所有涉及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案件進行逐一排查,重點看涉案財物移送、管理上是否合規(guī)。此次督察共檢查涉及扣押涉案款案件21件,扣押物案件133件。
堅持問題導向,在督察方法上突出“細”。一方面將涉案財物與扣押清單核對,檢查是否存在違規(guī)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是否存在私自挪用或丟失涉案款物的行為;另一方面采取“三方核對”,將辦案部門、財物部門、案管部門扣押、管理涉案財物的臺賬、文書及程序流轉記錄一案一查、一案一核對,重點檢查涉案財物扣押、移送、接收、保管、處理各個環(huán)節(jié)是否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是否存在執(zhí)法不規(guī)范風險,在查找問題上力求查細查實。
突出督察實效,在整改落實上突出“實”。此次督察嚴格按照高檢院最新頒布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guī)定》進行檢查,在督察結束后形成督察通報,并進行有效整改,解決了涉案物品保管場所除濕、防霉、防腐爛等設備配備不齊全等問題。并對涉案款物的移送、保管、處理等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流程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將責任分解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確保了督察實效。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天津都市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天津都市網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查看所有評論正有(0)人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