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31日訊 為促進股指期貨功能的全面健康發揮,中金所今天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抑制過度投機交易,加大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力度。
一是在不增加市場整體交易成本的前提下,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市場收費結構。自2015年8月3日起,將股指期貨手續費調整為包括交易手續費和申報費兩部分,其中,將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和中證500股指期貨交易手續費標準降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二三;根據客戶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申報數量收取申報費,每筆申報費一元。會員應當根據客戶申報量向客戶收取。申報是指買入、賣出及撤銷委托。
二是嚴格市場異常交易行為認定和加強市場監管。自2015年8月3日起,對從事股指期貨套利、投機交易的客戶,單個合約每日報撤單行為超過400次、每日自成交行為超過5次的,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中金所將進一步加強異常交易行為監管,采取電話提醒、發送監查問詢函、警示函、現場調查、限制開倉等監管措施,防范過度投機的非理性交易,加大對包括利用實際控制關系賬戶規避監管等各類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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