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張家民 編造有客戶購買大量銀幣的謊言,然后從天津一家彩金店提走840枚熊貓銀幣,卻拒絕支付貨款,貴陽人李某將銀幣“變現”,把變賣所得款項23萬余元用于投資其他生意……日前,這起天津特大銀幣詐騙案宣判,經天津南開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半,并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23.3萬元。
37歲的李某系貴州省貴陽市人,因經營禮品業務與在天津銷售金銀幣的宋某相識。為了取得宋某的信任,李某先在宋某處少量提貨,并按時付款,給宋某造成一種誠實守信的假象。見宋某已經上套兒,李某就開始耍花招兒了。2013年7月8日至18日,李某跟宋某聯系,稱有客戶要購買大量銀幣,但又對宋某說,客戶未向他付款,他無法立即借款。宋某覺得李某已經是自己的“老客戶”了,出于信任,也是為了做成生意,宋某同意李某先提走銀幣。
李某貪得無厭,先后6次從宋某位于南開區的彩金店內,提走2013年版10盎司普制熊貓銀幣840枚、包裝盒200個,總共價值23.3萬元,宋某之后產生懷疑,拒絕讓其再提貨。而李某把騙得的銀幣銷售后,將所得款項用于投資其他生意。宋某曾多次向李某催要貨款,但李某編造各種理由搪塞,始終拒絕付款。2014年6月,李某不知去向,宋某無奈之下報警,公安機關經偵查在貴陽市將李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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