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調查1年半后,北大荒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6月22日下午,北大荒發布公告稱,其涉嫌虛假陳述案已經由證監會調查完畢;經調查,2011年,北大荒通過水稻和亞麻交易虛增利潤共計5124.58萬元。證監會決定給予北大荒警告處分,并處罰款50萬元。一系列相關負責人也分別受到了警告和5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董事長楊忠誠、總經理白石等3人被分別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3年到10年不等。
虛增利潤5000多萬
證監會對北大荒的立案調查,始自2013年11月7日。當時,與其一起受到調查的,還有ST生化、零七股份、康芝藥業等三家公司。6月22日的公告顯示,北大荒的問題主要集中在2011年,包括北大荒通過亞麻交易虛增2011年度利潤1600.58萬元,通過水稻交易虛增2011年度利潤3524萬元,共計5124.58萬元。
據證監會調查,這一系列交易,均是通過北大荒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亞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實施。2011年11月至12月間,北大荒鑫亞向其參股公司青楓亞麻銷售亞麻時,二者串通,簽訂虛假合同,每噸加價4600元,共虛增2011年利潤1600.58萬元。同年,北大荒鑫亞還通過偽造合同的方式,在水稻銷售過程中,虛增利潤3524萬元。
董事長下達虛增“指標”
2011年年報顯示,北大荒鑫亞實現凈利潤9177.87萬元。扣除虛增利潤5124.58萬元后,其實際凈利潤應為4053.29萬元。
前日公告顯示,北大荒鑫亞虛增利潤,系受到上市公司方面的壓力。鑫亞的管理層接受證監會調查時稱,2011年底,時任北大荒董事長王道明、總經理丁曉楓,要求鑫亞必須完成北大荒下達的1.3億元的利潤指標。為此,鑫亞高層找到合作方青楓亞麻,“希望能把一部分以后年度的利潤挪到2011年來實現,以后再補回去”。
同樣是為完成2011年的利潤指標,王道明請求委托銷售方忠旺糧庫,“多給鑫亞一些利潤,以后年度慢慢回補”。證監會認為,北大荒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暫停上市警報解除?
此前北大荒一直提示稱,如果立案調查事項被認定為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并暫停上市。因此,在部分投資者看來,警告處分和50萬元的罰款,對北大荒而言,無異于一個“警報解除”的利好。
作為A股“農業第一股”的北大荒近三年來成為說謊“慣犯”,不斷陷入違規拆借資金、出售子公司疑云、地租疑被侵占等“輿論漩渦”,被指“謊話連篇”,已被監管部門調查多次。對此,有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證監會對存在虛假陳述的上市公司的處罰力度不僅威懾力不足,反倒在一定程度對其他上市公司起到了鼓動作用。
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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