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張家民 “醉駕入刑”已經好幾年了,現在“碰瓷”團伙又利用它想出新招。他們在飯店門口專挑酒駕司機下手,故意和酒駕司機發生交通事故,利用酒駕司機害怕受到刑事處罰的心理實施敲詐行為,讓受害人“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5月2日晚9時許,張先生和朋友吃飯喝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可開出飯店停車場不到300米,就被后面一輛銀色捷達車追尾了。張先生下車查看,發現自己的車只是輕微擦傷,而對方的車前保險杠掉落。此時,從捷達車上立馬下來5個人并圍了上來,向張先生索要3萬元賠償,并威脅說酒駕是要被判刑蹲監獄的。張先生沒有答應,而是選擇自己打電話報警。眼看著張先生要報警,對方馬上“讓步”,表示只要給1萬元就可以。交警趕來后,張先生最終因酒駕被給予行政處罰,而根據事故責任認定,他還賠了對方近6000元。
在審查過程中,細心的民警發現,該車在2015年1月至5月間,竟有近10起交通事故記錄,而涉事另一方全部為酒駕司機,并存在諸多可疑之處。經審訊,5名犯罪嫌疑人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終于承認自己專門從事“碰瓷”職業。他們每天中午、晚上都在飯店、大排檔等地方守候,發現喝了酒的司機開車出來,主動開車上去追尾,再以對方酒駕相要挾,訛詐錢財。至今年5月份案發,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里,該團伙共利用此種方式作案10多起訛詐20余萬元。本案16名被敲詐的司機中,竟有7人在案發后都沒有報警。他們知道自己被敲詐,卻由于懼怕受到刑事處罰而選擇息事寧人。而犯罪嫌疑人恰恰抓住了被害人的這一心理,“獅子大開口”,而且屢屢得手。日前,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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