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8日電(記者趙丹丹 陳曉波)“你媽媽生了小弟弟,就不再喜歡你了。”“香煙很好聞,你吸一口試試。”“踢一腳前面的人,叔叔就給你買糖。”孩子天真可愛,適度地逗小孩本無可厚非,但一些人卻用了欺騙、嚇唬、引誘、愚弄等方式,近期便發生了兩起大人“逗”小孩喝酒,造成孩子一死一癡呆的悲劇。
專家認為,逗小孩也得有度,否則便是以孩子的天真可愛取樂,是對孩子的不尊重,而孩子的認知能力尚未成熟,且難以表達內心的感受,容易因此留下心理陰影,不利于健康成長。
“逗小孩”花招百出
【招式一:欺騙】
故意教孩子叫錯人是很多大人逗小孩的慣用伎倆。比如,讓孩子叫明顯是“叔叔”的人為“爺爺”,故意教小孩將“叔叔”叫成“阿姨”,或將“阿姨”叫成“奶奶”等等。伴隨小孩叫出錯誤稱呼而來的,往往是大人的一番哄笑,而小孩則顯得不知所措。
此外,在國內某檔收視率較高的親子類綜藝節目中,爸爸們先騙孩子說有一種“神奇的雞蛋”,能很快孵出小雞,然后讓孩子們負責看護雞蛋,再讓另一位爸爸扮演“壞人”,想方設法砸掉雞蛋,看孩子如何反應。看到自己精心呵護的雞蛋碎了,孩子們傷心得哇哇大哭,大人們卻在監視器前偷笑。
【招式二:嚇唬】
“有了小弟弟,你媽媽就不愛你啦!”“你不聽話,爸爸媽媽再也不回來了!”“快讓我親親,不然阿姨把你帶回家啦!”這些大人常常掛在嘴邊逗孩子的話,對孩子來說仿佛噩夢一般,他們的年齡尚無法辨別此話的真偽,只在心里增添了許多不安。看著孩子因為害怕而順從的神情或嚇得哇哇大哭,大人則顯得十分得意。
【招式三:引誘】
“去打李叔叔一下,我就給你買好吃的。”“喝一口白酒,看你是不是男子漢。”大人用物質和語言誘導兒童干壞事,還經常伴隨“真勇敢”“好樣的”或一些物質獎勵,而干了“壞事”的孩子也會洋洋自得。
【招式四:愚弄】
孩子正在玩心愛的玩具或吃著零食。大人過來,“把你的玩具給我玩吧!”“能把吃的給我吃嗎?”如果孩子乖乖答應,大人則一臉滿意,“這孩子真大方。”如果孩子還沒玩夠,沒吃完,表示拒絕,大人就開始軟磨硬泡,如果好話說盡小孩還是不肯給,有些大人甚至粗暴的“假裝”搶走孩子的東西,最后大多以把孩子逗哭告終,結論為“這孩子真摳。”
【招式五:親、捏、彈、拋】
親親孩子的小胖臉,捏捏肉肉的小腿,彈彈小屁股,或把孩子高高拋上天。這些對孩子親昵寵愛的動作也是大人逗孩子的慣用手法。孩子往往無從招架大人的過度“熱情”,許多抗拒無力的孩子只有用哭來表達不滿。
“逗小孩”惡果頻現
中國廣泛存在的逗小孩現象,表面看起來是大人對孩子的一種喜愛,實際則是大人鄙俗的惡趣味和對兒童極度不尊重的體現,一旦逗過頭,還會帶來嚴重的惡果。
據媒體報道,今年4月,四川攀枝花一個父親帶著2歲的兒子到朋友家赴宴,3個朋友在餐桌上逗孩子喝酒,結果孩子真的喝下了二兩白酒,隨后昏迷不醒,最終因急性酒精中毒搶救無效身亡。
今年2月,廣西2歲的孩子在二伯哄逗下,喝了1兩自釀米酒后,出現嘔吐、抽搐等癥狀。經診斷,小孩因酒精中毒致腦損傷和癲癇,智力、運動、語言發育遲滯。
在很多國家,禁止未成年人抽煙、喝酒是社會共識。青少年過早飲酒對肝臟、骨骼、內分泌有害,對大腦也會造成嚴重損傷;吸煙則對孩子的肺、口腔、消化道、心臟等有害,在損害健康的同時也會對孩子的心智造成很壞的影響。但在中國,慫恿小孩模仿成人抽煙、喝酒卻是許多大人們樂此不疲的找樂子方式。
不恰當地逗小孩,還會給孩子的心理留下陰影。北京的鄭秀秀一次出差回家后發現5歲的女兒面容憔悴、郁郁寡歡,經過耐心詢問,女兒的話讓她嚇了一跳:“媽媽,你真的要和爸爸離婚了嗎?”原來,在一次聚會上,丈夫的同事逗女兒,“爸爸媽媽離婚了你跟誰啊?”這讓女兒內心產生了巨大的恐懼,真的以為媽媽不要她了,又不知該如何開口詢問,只能默默傷心。
網友“LaughltOff”說:“中國家長逗小孩不是為了小孩開心,是為了自己開心。我小時候老被逗什么媽媽生弟弟就不要你了,你是撿來的這種話,小時候心里留下陰影,到現在都恨之入骨。”
四川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王英梅認為,由于小孩無法完整、準確地向家長表達內心的感受,很多“逗”小孩的不當做法,都會給孩子留下陰影。孩子可能會偷偷傷心,可能情緒會有變化,長此以往甚至會形成心理疾病。
此外,有專家認為,慫恿孩子做壞事會讓孩子是非不分,慫恿孩子打人、搶別人東西還會強化孩子的負面行為,助長孩子的攻擊性行為。
“逗小孩”陋習須摒棄
許多網友認為,不合理“逗小孩”其實是一種陋習,應該盡早摒棄。
網友“嫻嫻了喂”說:我認為是陋習,是素質低的表現。有些大人喜歡看小孩被逗得著急害怕的囧樣,我覺得這是這些人潛意識里有喜歡欺凌弱小的心理。
網友“CV天真無邪”說:不要用語言暴力對孩子們!也不要因為自己的“惡趣味”來讓孩子們成為你娛樂的工具!傷害真的很大!
早期教育專家周令瑜認為,逗孩子的實質是成人居高臨下以孩子的天真幼稚來取樂,是對孩子的不尊重。他們把孩子逗得出錯,或者驚慌、害怕甚至哭泣,大人們便笑了。逗孩子的那些成人并沒有惡意,甚至還是出于對孩子的喜愛,但對孩子來說這真是一種殘忍的行為。
嚇唬孩子讓孩子感到不安和恐懼,欺騙孩子讓孩子不敢信任別人。被大人們欺騙、引誘、愚弄和嚇唬,孩子小小的心感到疑惑、受挫、不被尊重和害怕,這讓他感到不安,自尊心、自信心受到傷害,不敢相信別人,對他今后的人際交往可能造成障礙。
教育專家尹建莉在其書中寫到,“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以兒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讓兒童快樂的事件。而“捉弄”孩子,則是成人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對于這些不當的“逗”孩子行為,不少家長并沒有意識到其給孩子帶來的傷害,認為只是逗一逗,笑一笑就過去了。也有些家長雖然覺得不妥,但是礙于面子也沒有前去制止。
王英梅認為,如親友用了不當的話語“逗”小孩,家長應該立刻指正,如果行為較為嚴重,則應嚴肅地跟親友進行溝通,保護孩子。此外,還應跟孩子進行溝通,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真實感受。“在大人眼里是小事,對于孩子來說卻是大事。”王英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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